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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

发布时间:2026-03-28    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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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认识绩效是良好治理的美德、治理之道,也是良好治理的关键。在新时代,建立和运用这种正确认识对于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、人民的切身利益以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至关重要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正确认识绩效,妥善处理稳定与进步、建设与拆除、表象与现实、症状与原因、近与远的关系,抓住根本,增强风险意识,自觉地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。”这一重要表述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和方法,为党员干部的工作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,为他们实现既定目标和任务、设定绩效标准、协调行动提供了根本指导。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国家、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,面对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艰巨任务,党员干部必须系统、辩证地处理“五关系”,始终把人民福祉放在首位,取得经得起时间、人民和历史考验的实实在在的成果。


稳定与发展的关系


稳定与发展是辩证联系、相互促进的。“稳中求进”是我国治理国家的重要原则,也是开展有效经济活动的途径。稳定是大局、基础、前提;发展是方向、动力、保障。谈发展不谈稳定容易导致目光短浅、鲁莽行事;谈稳定不求发展容易导致安于现状、缺乏进取心。在新时代,确立和贯彻对绩效的正确认识,需要将追求稳定与追求进步结合起来,坚持“稳中求进”的原则,以进步促进稳定。我们必须避免冲动行事和逃避,通过动态平衡,推动党和国家的稳步长远发展。


稳定是发展的基础。当今世界面临诸多挑战和危机,相互交织、相互重叠。我们必须保持战略重点,优先考虑总体稳定、预期稳定和增长稳定。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党员干部:“担任职务的要大胆行动,同时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。”党员干部要尊重客观规律和发展现实,避免脱离实际情况的“急躁”,避免目光短浅、耗费资源超出未来需求的决策。要避免因政策摇摆不定而浪费资源、阻碍发展。


进步应当成为内生驱动力的引擎。稳定并非意味着停滞不前或停滞不前,而是指在稳固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、更高效、更可持续的发展。关键在于明确进步的起点和杠杆,牢记高质量发展的首要目标,并积极克服技术创新、产业现代化、改善民生等关键领域的困难。发展问题可以通过改革创新得到解决,发展质量可以通过结构调整得到优化,发展范围可以通过开放合作得到拓展。切实的进步是更具韧性和可持续性的稳定的基础。


建设与破坏的关系:建设与破坏是两个对立却又密不可分的方面。通过破坏和建设实现进步的过程是发展的基本规律。调整战略和推进改革必须兼顾时机、力度和成效。


作者:小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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